GSWC 關於因欠費而中斷住宅服務的政策
GSWC 帳單在出具之日到期應付。每月或每兩個月開具帳單時,這些帳單若沒有從郵遞之日起 19 天內支付,則會被視為已逾期(拖欠)。每位客戶都有責任及時支付帳單全額。在中斷服務前,GSWC 允許每位住宅客戶從郵遞帳單之日起共 79 天內支付帳單全額。您可致電 800-999-4033,瞭解關於如何避免因欠費而中斷住宅服務的資訊。就本政策而言,住宅服務指向住宅連接處提供的水務服務。住宅連接處包括單戶住宅、多戶住宅、活動房屋(包括但不限於活動房屋園區內的活動房屋)或農夫住房。
替代性付費安排
GSWC 瞭解,客戶可能遇到經濟困難,以及可能每隔一段時間無法支付帳單。如果在收到中斷通知之前或之時,住宅客戶無法付費,該客戶必須在中斷服務之前透過致電 800-999-4033 聯絡 GSWC,以請求延遲(在較晚的日期付費)、寬減(在不超過 12 個月的協定期間內分期付費)或其他某種替代性付費安排,從而避免服務中斷。任何客戶若遵守與 GSWC 達成的替代性付費安排,且也在每個後續計費期間產生費用時瞭解水務服務帳戶的最新紀錄,則不會因欠費而被中斷服務。如果客戶無法遵守替代性付費安排,GSWC 將在中斷服務前至少 5 個營業日發出服務中斷通知。客戶無權使用 GSWC 提供的任何其他調查或替代性付費安排。
住宅健康和安全例外情況
住宅用水客戶若證實符合以下全部三個條件,且令 GSWC 信服時,就不會因欠費而被中斷服務。
a) 住宅客戶提交主要照護服務提供商(定義見《停水保護法》(Water Shutoff Protection Act))提供的證書,證明中斷住宅用水服務將會危害生命,或對提供住宅服務的場所的居民健康和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b) 住宅客戶證明,該客戶沒有經濟能力在 GSWC 的正常計費週期內支付住宅服務的費用,和
c) 住宅客戶原因訂立延遲(在較晚的日期付費)、寬減(在不超過 12 個月的協定期間內分期付費)或其他某種替代性付費安排。
因欠費而中斷住宅用水服務的通知
除非 GSWC 先根據第 8.A.3 條規則發出拖欠和即將中斷服務的通知,否則 GSWC 不會因拖欠帳戶欠費而中斷住宅服務。該規則將通知期設定為 7 至 15 天之間,但須視職業類型而定。如果住所、結構物或公園的所有人、管理者或經營者被 GSWC 列為在冊客戶,並向居住者提供用水服務,GSWC 將根據第 8.A.3.b 條規則發出書面通知,真誠地努力通知居住者。
有爭議的帳單
請求復查帳單
任何客戶(或住宅服務地址的成年居住者)若對水費單的準確性有異議,得致電 800-999-4033,向 GSWC 請求復查有爭議的帳單。在等待 GSWC 展開調查時,客戶不會因欠費而被斷水,但條件是:
a) 客戶在收到有爭議的帳單後 5 天內,已提交復查請求,和 b) 在根據第 5 條和第 10 條規則中斷服務前,客戶已作出替代性付費安排,並聲稱在正常付費期內無法以客戶所用的方式支付帳單全額。
向委員會上訴
任何客戶(或住宅服務地址的成年居住者)若不滿意 GSWC 對其復查請求或調查請求的回復,得根據第 5 條和第 10 條規則向委員會上訴(包括將有爭議的金額交由委員會保管)。帳單申訴由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 (CPUC) 的消費者事務科 (CAB) 處理,且可在線上提交:http://www.cpuc.ca.gov/complaints/,撥打電話提交:1-800-649-757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 至下午 4:30),或透過郵遞提交:California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 Consumer Affairs Branch, 505 Van Ness Avenue, Room 2003, San Francisco, CA 94102。 向委員會提出、對有爭議帳單的上訴應根據委員會的《實務與程序規則》(Rules of Practice and Procedure) 提出。在正式上訴過程中,向委員會報備和致力尋求的上訴的書面文件可防止中斷住宅用水服務。
因欠費而中斷服務
在用水服務帳單逾期,且已發出因欠費而中斷服務的通知後,如果沒有在通知要求的時間內支付帳單全額(或沒有作出 GSWC 可接受的替代性付費安排),則可能會中斷服務。然而,在完全吸納為建立服務信用而作出的任何保證金金額前,不會因欠費而中斷客戶的服務。在任何星期六、星期天、法定假期或 GSWC 的營業辦事處不對公開放的任何時間裡,不會因欠費而中斷服務。 GSWC 會避免在星期五和假期前一天中斷服務。
恢復服務
一旦因欠費而中斷服務,只有付清拖欠的餘額,才能恢復服務。根據第 11 條規則,GSWC 將就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恢復的服務收取 40.00 美元的重連費,或在客戶請求在正常工作時間外重連時收取 120.00 美元的加班重連費。根據第 7 條規則,GSWC 得要求提供每月或每兩個月帳單平均費用兩倍的保證金,以再次建立因欠費而中斷服務的客戶的信用。以自動電話系統、透過網際網路在線上或經由授權協力廠商零售商支付的費用,可能無法在 24-48 小時內過帳至客戶的帳戶,所以客戶必須匯報付費情況,以確保服務得以恢復。